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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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要求,现编制我院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49月1日至20258月31日。

一、概述

2024-2025学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在学校官网、官方公众号等多个网络媒体平台持续有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搭建信息公开平台,有力地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提高。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网络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2024-2025学年度,学校通过学校网站主动公开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党政文件、会议纪要、通知公告、部门新闻、学术讲座等信息共有418条,利用学校官微以图、文、影、音等多种形式发布学校新闻动态、广大师生校友关注的热点话题、实时资讯以及校园生活等方面的信息共计305条。

(二)通过其他媒介公开信息情况

1.职代会。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应向职代会报告,由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2.会议通报。通过召开全校职工大会、党委办公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党员大会、职代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校重大事项和发展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协商学校有关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以会议形式公开校务,促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公文。通过各种文件、报告、公告、通报、通知、会议纪要、公开信、简讯等文件形式公开信息。

4.书面送达。以通知书等形式,向学生或其家长公开有关信息。

5.其他。如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高职学生招生工作中,学校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开招生章程、简章和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的分省、分科类、分批次录取最低分以及其他法定公开信息,均在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在学校校园网、官方小程序等相关信息平台公布。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于每年年末制订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并进行当年财务决算。实施财务公开制度,认真做好公示工作,在湖北省财政网站和学校校园网公示学校的年度部门决算、年度部门预算、财务决策、收支等项目,自觉接受各方的监督检查。学校严格规范各项收费项目,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每学期的教材费按照相关部门与书商签订的折扣价收取,教材费属于代收代付项目,无营利行为。严格实行收费公告制度。地方行政部门联合对我校进行收费检查,均未发现学校存在乱收费行为。

3.学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学生工作严格遵照国家及湖北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扎实推进,严格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学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对学生日常管理、学籍管理、转专业管理、奖助学金评定等重点工作,均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做到有据可查、全程可溯;清晰告知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的官方查询途径,保障学生知情权;转专业选拔、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严格按要求公示工作进程与评审结果名单,确保信息公开全覆盖、无遗漏。

4.教师管理公开情况

我校教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致力于营造透明、健康的职业环境,积极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发展。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方面,建立了科学、公正、透明的评审机制,确保每位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贡献得到客观评价。在教师培训方面,我校高度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和继续教育,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我校在教师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提升教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共收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0件,学校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和减免费用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日益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不断充实的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得到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肯定。2024-2025学年,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信息的失误、泄密等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不断学习改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规范化、高水平、专业化的要求以及公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距离。主要的不足有:信息公开不全面,综合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方式对信息公开进行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搭建不完善,公开工作开展还不够平稳学校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时效性不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阶段,学校将进一步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完善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办公室(电话:027-84280191)。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

                             2025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