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创文章 发布时间:2021-06-27 浏览量:6961
院属各部门(系部):
根据学院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2021学年暑假放假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
1.学生于6月24日(周四)起根据考试安排错峰离校,7月1日(周四)正式放暑假。
2.7月5-6日(周一、周二)由各部门(系部)组织召开本部门上半年工作总结会。
3.教职工7月8日(周四)正式放暑假。
二、秋季学期开学时间
(一)全校教职工8月29日(周日)正式上班。
(二)在校班学生8月29日(周日)报到、领教材,8月30日(周一)开始上课。
(三)2021级新生9月9日至10日(周四、周五)报到,9月11日至9月24日军训及入学教育,体检在军训期间进行,9月24日领教材,9月26日开始上课。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1.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开展安全知识教育。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师生安全教育,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守护师生平安。学工部、保卫部要结合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等关键节点,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微信群、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普遍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防诈骗、实验室危化品使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自助技能。
2.强化各类安全管理,排查消除各类隐患。
各部门(系部)放假前要做好全面的安全自查,关好门窗、水电,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注意防火、防盗、防汛、防暴雨、防大风,提高安全意识。后勤管理中心、培训中心要迅速开展燃气专项整治;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严密防范夏季食源性疾病,坚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保卫部要强化校园周边治理,切实做好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校园周边重点人群管控;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消防工作档案、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和消防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监管网络体制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立即排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燃气管道、电线电路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有效性,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出口安全、疏散畅通。教务处要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对实验室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化物品的要加强管控,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完善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抓紧完成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3.严格做好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暑假期间安排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带班(值班表另行发放),领导干部带班期间不得离汉,手机保持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到校处置并准确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不得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物业公司负责学院暑期安全保卫工作,学工部、教务处、后勤管理中心、保卫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分时间段值班巡查(见附件),部门间要加强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出入登记和巡视登记制度,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和日常工作,确保学院平稳运行。
(二)切实做好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全校师生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丝毫侥幸和松懈,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校园管控不放松、全面摸排不放松,抓严抓紧抓实,动态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做好放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全校师生要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严格遵守学院常态化防疫防控相关要求,坚持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保持信息沟通与联系,若出现异常要及时上报并按照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学工部及时掌握全体学生的动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至少与学生家长进行一次沟通联系,强化“家长、家庭、学生、学院”防控链条,严防疫情从家庭输入校园。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离校、返校,“一人一档”制定离校、返校学生信息台账。
3.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暑假期间教职工外出均须提前按规定报备(教职工向部门负责人报备、中层干部向分管院领导报备),未报备不得外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化,途中避免在中高风险地区转乘交通工具。出行期间要配戴口罩、勤洗手,尽量采用点对点、一站式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去室内人多的密闭空间和接触公共物品。
4.要根据错峰、避峰原则,尽量减少聚集,提前精准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安排,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入校时,要关口前移,严防输入,坚持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检验健康码等进校要求。要全面排查返校前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旅居史师生,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分批返校和返校后分类健康管理要求。
(三)其它工作
1.各部门(系部)提前安排好暑假期间及开学的相关工作。因工作需要确有值班、加班安排的部门,提前做好值班、加班计划,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于7月1日(周四)前送人力资源部核准备案。凡未提前备案的,原则上将不予认定加班。
2.各部门(系部)8月29日(周日)做好考勤,并于10:00前将本部门签到表送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系部)7月6日(周二)前统计好本部门人员暑假外出情况,并于当日下班前将本部门外出报备表送学院办公室(若无人员外出回复“无”)。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1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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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4850209 84280209
信访电话:027-84280191 84280192
实习监督员: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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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监督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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