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NEWS&NOTICE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学生资助信息

来源:原创文章  发布时间:2017-09-14  浏览量:3468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情况依照省教育厅下发指标执行)。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3.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院获得普通全日制学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资助内容包括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八、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院按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的规定积极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九、“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具体办法见《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十、其它资助

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并积极联系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争取社会资助,拓宽学院资助渠道。

十一、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7-87328025

 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7-84597439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东荆街马影河大道66号

信箱:qlxyedu@163.com 电话:027-84850209 84280209

信访电话:027-84280191   84280192

实习监督员:王老师

实习监督咨询电话:027-84280249

实习监督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6:00

微信公众号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615号

鄂ICP备06014347号-1 © COPYRIGHT 2018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