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创文章 发布时间:2017-11-06 浏览量:4722
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学院实际,依据《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桥院发[2017]52号,认真做好评审工作。
1、各位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并在2016-2017学年度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被确定为学院资助对象的学生的基础上开展此项工作。
2、评审须按照学院下发的各班级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文件,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切实保证公平、公正。
3、各班须在11月14日下午16:00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将学生资料上报院资助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魏老师(027-84597439)
附一:《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桥院发[2017]52号;
附二:《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分配计划》。
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6日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东荆街马影河大道66号
信箱:qlxyedu@163.com 电话:027-84850209 84280209
信访电话:027-84280191 84280192
实习监督员:王老师
实习监督咨询电话:027-84280249
实习监督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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