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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委员会职责

来源:原创文章  发布时间:2019-10-10  浏览量:4329

学院党委是负责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基层党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承担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动学院高水平发展。

二、负责制定学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党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会同学院行政研究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与问题。

三、负责学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支持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任地开展工作。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院领导干部推荐、考察及日常培养、教育、管理、考核工作,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和谐。组织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四、负责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与监督,维护党员权利,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学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审定党支部计划,指导、监督与考核党支部工作。负责学院党建经费和党费的管理使用。

五、负责学院干部队伍建设,主持拟定学院党科室职责,按要求提名党科室负责人拟任人选。主持学院科级干部选任及其培养、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

六、负责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院宣传、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安全稳定和保密工作。

七、负责学院干部作风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教育、监督和考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联系群众制度,以优良的党风带教风、正学风、促校风。

八、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抓好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宣传条幅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

九、履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学院党务公开工作。

十、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任、管理、考核工作,学生的思想鉴定、政治审查等工作。

十一、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并指导其围绕中心、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学院统一战线工作。

十二、依据职责分工,与学院行政共同完成学院确定的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十三、完成中铁国资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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