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NEWS&NOTICE

关于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知

来源: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量:4806

市属企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号)《武汉市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武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在武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我院计划7月份组织开展相应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是经武汉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号为S000042010053可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二、认定目标

本期培训、认定将通过系统介绍各职业(工种)的最新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全面讲授相应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进一步提高相关专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院校双师队伍建设。计划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认定。

考核科目:理论、实操、综合评审,通过考核认定的学员将获颁相应职业(工种)和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未通过的学员,补考工作另行安排(以通知为准)。

三、培训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员工、院校专业教师。

四、培训认定职业(工种)等级

五、申报评价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助理级、中级、高级职称,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参加与现岗位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1.取得相应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可申报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2.取得相应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或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可申报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3.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满3年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可申报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相应职业(工种)晋级评价。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注重操作技能考核;专业技术人才人才具有所申报职业(工种)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能等级水平的,可直接申报该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六、报名及认定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截止6月30日;

2.培训及认定时间7月中旬

七、收费标准

1.培训及认定费:技师2380元/人,高级技师3980/人(含培训费、认定费及资料费)

八、证书

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官方档案备案,全国通用,终身有效,统一编号。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http://jndj.osta.org.cn
    九、联系人、地址

1.联系人潘老师18062447773同微信号

2.湖北交通等级认定QQ群号:743345883

3.邮箱327278204@qq.com

4.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影河大道66号

十、报名资料

1.武汉市专业技术人才向高技能人才贯通申报汇总表(附件1

2. 武汉市专业技术人才向高技能人才贯通申报表(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需要原件复印);

4.职称证及学历证书各1份;

5.二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

以上资料请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写清档案袋内资料明细。写上本人姓名,报考工种,联系电话,邮寄到校,电子资料通过邮箱发送。所有资料概不退还。

 

附件1:

附件1:武汉市专业技术人才向高技能人才贯通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

附件2:武汉市专业技术人才向高技能人才贯通个人申报表.docx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

            培训中心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东荆街马影河大道66号

信箱:qlxyedu@163.com 电话:027-84850209 84280209

信访电话:027-84280191   84280192

实习监督员:王老师

实习监督咨询电话:027-84280249

实习监督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6:00

微信公众号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615号

鄂ICP备06014347号-1 © COPYRIGHT 2018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版权所有